碩士班課程規劃
歷年課程科目表
學生畢業最低學分為 36 學分
( 1 )專業基礎與核心科目:共 25 學分
( 2 )選修科目:共5學分
( 3 )碩士論文:共6學分
備註
- 各學期建議選修學分數非強制規定,於畢業前修滿應修選修學分數總數即可。
- 各學期通識教育必修學分數,因學生所屬英文分級不同,各學期安排學分數有所差異,但總數不變,表列以一般狀況為原則。
- 畢業門檻請參考所屬系(所)規定。
- 修畢本系各類模組者,可提出申請發給模組證明。
碩士班課程規劃
歷年課程科目表
學生畢業最低學分為 36 學分
( 1 )專業基礎與核心科目:共 25 學分
( 2 )選修科目:共5學分
( 3 )碩士論文:共6學分
備註